| 标题: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试行) |
|
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条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在涉及国j-a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试行)) 上一篇: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审计办法 相关栏目:党委 政府 人事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教育 创建活动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