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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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商注[2002]156号各分局: 为进一步支持外省市企业来沪投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1]43号)及市政府的有关精神,现对《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国内大企业大集团总部迁移本市有关登记问题的通知》(沪工商登[1998]127号)进行修订,修订后内容如下: 一、凡全国性大企业、大集团总部迁移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主动上门服务,做到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规范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市重组办关于促进本市上市公司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服务 党委 改革开放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