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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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85号)精神,深入实施《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省政府决定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重要载体,也是协调各类空间规划的重要手段,涉及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工作的意见 下一篇:进一步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意见 相关栏目:人事 城建讲话 计划规划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