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转制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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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老干部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省直单位转制为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辽老发[2006)3号)。 《意见》规定,已转制为非国有或跨地区兼并企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转制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新办法) 上一篇:市经委老干部处老干部信访工作制度 下一篇:离退休干部出境、出国若干问题的处理规定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老干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民政 统战民政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