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适当增加市属企业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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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按照中央有关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04年1月起,适当增加市属企业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照我市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增加待遇的有关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适当增加市属企业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 上一篇:干部退休后的生活待遇 下一篇:为什么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老干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