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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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6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适用行政监察法和本条例。 行政监察法第二条所称“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上一篇:关于市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党建工作的调研汇报 下一篇:构筑三峡廉政大坝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政府 人事 行政 检察院 法律 政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