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农村“党员活动户”活动实施细则
  关于村党组织书记挂任县(市)区委常委人大和政协常委及乡镇党政副职实施细则
  乡关于实行村级公章集中监管的实施细则
  2009年度乡镇国土资源服务中心(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
  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报告
  供电: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县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审计局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情况汇报
  县安监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细则
  县安监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市民政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未完,全文共23582字,当前只显示10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

上一篇:和谐社会中文化艺术建设的积极作用
下一篇:政研论文:税务局关于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思考研究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