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办法(试行) | ||
|
一、政审对象 私营企业主指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个人出资人。 二、政审内容 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贯彻十六大提出的“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求,确保发展党员质量。针对私营企业主的特点,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同时,还应注意把握四个方面的要求:(1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研究 下一篇:公开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和发展党员公开审核制度的通知 相关栏目:民营招商 公司 企业讲话 党团知识 党委 政府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