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干部选拔任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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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意识,约束和规范各级组织及决策者的用人行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干部选拔任用失察失误,系指党组织和干部管理部门,违反《条例》规定选拔任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或违背干部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干部选拔任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上一篇:干部理论知识考试、考核和任职资格制度 下一篇: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几点思考 相关栏目: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换届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