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进一步规范机关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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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机关、社区建设互动机制,促进机关、社区“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资源共享”,实现机关、社区党建优势互补,努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相适应。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部关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进一步规范机关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通知) 上一篇:党工委组织部工作要点 下一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六项任务 相关栏目:机关 组织讲话 党团知识 七一党建专题 社区 乡镇社区 建筑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