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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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2号)精神,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上等行业为重点,明确农民工劳动合目管理工作职责,切实把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建设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上一篇: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被征地农民就业登记办法 相关栏目:建筑 人事 职工 三农 法院 就业 劳动保障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合同契约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