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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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近几年来,各地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中央组织部1994年1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现就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通知如下: 一、《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适用范围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下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流动党员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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