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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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局党委: 随着我市教育_的不断改革,许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到教育事业中,社会力量办学(以下统称民办学校)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在民办学校建立党的组织,理顺隶属关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经自治区、市、县(区)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我市登记的民办学校,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都必须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上一篇: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安排意见 下一篇: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 相关栏目:学校 教育 七一党建专题 建筑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