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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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宿豫经济开发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区各部门、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4月5日公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07〕185号),要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为确保《条例》全面、准确、有效施行,切实做好我区各项准备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通知) 上一篇: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下一篇: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政府 财政 政府报告 信息 法律 政治法律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