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警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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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警示是指将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违法违纪行为,载入企业或业主信用档案,追究纪律和行政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 二、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和水利、交通等专业工程项目建设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适用本制度。 三、列入违法违纪行为的内容: 1、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 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警示制度) 上一篇:纪委常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度 下一篇: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审查审批工作暂行规定 相关栏目:教师 就业 建筑 纪委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