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对市局注册登记企业落实属地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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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进对市局注册登记企业(含市局以上登记机关登记的我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业,下同)的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服务效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经济和社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和省工商局《××省建立企业“经济户口”加强属地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市局以及省局注册登记的我市辖区内的企业有关属地监管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属地监管范围 市局以及省局注册登记的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均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局、分局(含经济开发区工商筹备处,下同)和工商所负责实施。 二、明确职责权限 (一)××市局:负责所登记企业的年检;依法查处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检查、指导各县(市)局、分局和工商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二)县(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对市局注册登记企业落实属地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 上一篇:登记注册分局开展个体私营分层分类监管工作情况 下一篇:如何准确认定企业动产抵押物价值与所有权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督查 质检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