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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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拍卖秩序,规范拍卖行为,保证拍卖活动公平、公正、公开,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拍卖法》及本办法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拍卖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设立拍卖企业按照《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第五条 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第六条 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不得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第七条 依照法律或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物品或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上一篇:在工商系统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上的讲话 下一篇:市区蔬菜市场及监管情况的调查报告 相关栏目: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督查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