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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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行政责任,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我局所属二级班子及县局领导班子正副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办法问责。 第三条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问责事项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三)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四)办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 上一篇:工商局创建文明和谐行业工作纪实 下一篇:工商干部改革开放三十年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政府 人事 行政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