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租赁柜台、挂靠经营活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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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租赁柜台经营、挂靠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某省省合同监督条例》、《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结合大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租赁柜台经营活动是指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出租方),将自有或者自用的部分商业柜台及相关的营业场地和设施交由其他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生产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承租方)从事经营活动,并收取一定租金或者报酬的行为。 第二条从事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的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租赁柜台经营必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租赁柜台、挂靠经营活动管理规定) 上一篇:全市工商系统"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下一篇:在工商局机关行风特邀监督员聘请仪式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商场 教育 创建活动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