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处理消费纠纷时运用提请鉴定职能之我见

  各级消费者协会在日常受理消费者投诉纠纷时,经常会遇到一些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情况,而且质量问题往往成为处理争议的焦点。因此,如何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提请鉴定部门鉴定的职能,已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者值得深思的问题。笔者从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在受理涉及财产损害的消费者纠纷,需要提请国家权威部门进行产品质量鉴定时,一定要考虑消费者投诉的金额大小,如果投诉金额在____元以下就不适宜进行产品检验。因为无论投诉、被诉双方谁主张,都要支付昂贵的产品鉴定费,最终得不偿失。应该仔细地勘查现场找出侵权的因果关系,大胆地尝试不通过产品质量鉴定解决消费纠纷的新途径。
  例如:____年_月,××农民消费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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