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理解和适用

  “冒充注册商标”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被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中,但本法未就两者作出详尽的规定。能否正确理解两个法律概念,必然影响本法的实施效果。严格区分二者含义,有利于对违法行为准确定性,针对二者不同的社会危害性而作出恰当的行政处罚。
  “冒充注册商标”被规定在本法第四十八条,指使用并未注册的商标时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行为。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则是本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法律概念,指使用注册商标时,自行改变了原核准注册时的商标图样,使用时与注册的不尽一致,如文字、图形、颜色及其搭配出现变动,这一行为也是本法所禁止的。
  尽管两者在含义上有很大区别,但仍然有人对它们产生混淆,甚至把二者等同起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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