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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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禁止销售以下食品: _、不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者所生产、加工的食品; _、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_的食品; _、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制度) 上一篇:工商局“一会两站”建设总结 下一篇:工商局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做到五个到位 相关栏目: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食品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