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信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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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访 《信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 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信访工作是各级国家机关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议信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上一篇:法院2009年工作计划 下一篇:交通办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 相关栏目:信访 规章制度 改革 改革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