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公平交易执法讲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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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范围: _、本统计范围包括:(_)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交易部门(包括经检队、检查站)查处的案件;(_)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口商品管理有关规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查处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投机倒把案件、走私贩私案件以及拼装车案件;(_)综合执法部门(包括工商所)查处的、依据法律法规不能列入其他统计报表的案件。不包括:(_)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及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公平交易执法讲义) 上一篇:工商局2008年经济检查工作总结 下一篇: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相关栏目:经贸 执法 法律 法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