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析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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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拉动内需、配合增值税转型的需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8年11月10日签署了第540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新细则),并规定与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一起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修订的细则与1993年公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原细则)相比,虽然形式上看条款由原来的36条减少至现在的28条,字数也减少了400字左右,但是实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析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变化) 上一篇:社保局领导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下一篇:2008年综合督导检查整改方案 相关栏目:法律 政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