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贯彻国务院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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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9年3月9日) 《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_ (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贯彻国务院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上一篇:2009年*区阳光政务依法行政计划 下一篇:强化财政职能管好移民资金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政府 财政 政府报告 法律 政治法律 工商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