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几点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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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安机关是维护地方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功能应定位为实战单位,而现在大部分县级公安局均显现出机关化倾向比较突出的情况,内设机构繁多,部门分工过细,警种职能单一,在运行中暴露出头重脚轻,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机构臃肿等一系列问题,现有机构设置离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的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必须深化改革,精简机构,提高效能,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笔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的几点浅见) 上一篇:试论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 下一篇:浅析公安机关如何做好治安纠纷案件的调解 相关栏目:公安 政法武装 机关 改革 改革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