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离婚案件做调解和好工作方法的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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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着重调解是离婚民特有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只有当事人愿意调解,法院堵能调解,否则强行调解是违法的;只有在离婚案件中,不论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这一方面从立法上体现了对婚姻案件的重视,另一方面这也是因离婚案件涉及特定人身家庭关系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多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实践证明是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药剂良方。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本身也是把握婚姻关系是否有必要解体的一道屏障,必须严格把关。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调解这一工作手段,多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以耐心细致的工作尽力挽救濒于破裂的家庭,禁止工作简单化,努力使不正常的家庭走上家庭良性运转的轨道是每个民事审判工作者肩头的重任,笔者认为,在做调解和好工作时,从工作的有效性角度着手,应引导当事人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有所认识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离婚案件做调解和好工作方法的初探) 上一篇:浅谈巡逻盘查基本功 下一篇:对基层检察机关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的几点体会 相关栏目:司法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