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试论如何促进公安部门“机关”与“基层”的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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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和“基层”是一对对立而又统一的概念,辩证地研究两者的关系,促进机关和基层互动发展,和谐发展,既是深化“三基”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优化内部资源的有效途径。 一、正确认识公安部门“机关”与“基层”的含义,理性分析两者的关系 “机关”的原义是指各种机械中最关键的部位,后来引申为“办理事务的部门”,在公安系统,“机关”是与“基层”相对的一个概念,可以说是对业务科室的统称;“基层”是各种组织中最低的一层,在公安系统,主要指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刑警队、交(巡)中队等直接与群众接触的一线单位,是公安系统的基本战斗堡垒。就公安的管理_来说,“机关”从上到下共分为部级、厅级、市级、县级四级,而“基层”都落脚在以派出所为主的所、队上。本文所研究的是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试论如何促进公安部门“机关”与“基层”的和谐发展) 上一篇:医院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 下一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公安 政法武装 机关 乡镇社区 七一党建专题 和谐 党务讲话 科技 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