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论民法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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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乃一国法律体系中之基本法,与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共同构成一国之部门法体系,为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民法的性质表现在四个方面: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是私法;民法是实体法;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其中,市民社会的法是民法性质的集中体现。 (一)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民法者,实乃市民法之简称也,而市民法者,当为市民社会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论民法的性质) 上一篇:浅谈工业走廊如何创建优良法制环境工作 下一篇:谈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不足 相关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