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新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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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基层国税机关执行原废旧物资税收政策出现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产废企业容易偷逃增值税;二是利废企业存在虚增进项税额抵扣的利益驱动;三是部分回收企业通过虚开发票从中非法牟利。为规范税收政策,2008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是取消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取消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二是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2009年为70%,2010年为50%)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三是报废船舶拆解企业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按照文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新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研报告) 上一篇:提高军队干部写作水平的三个阶段 下一篇:发改教培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竞聘演讲稿 相关栏目:调研报告 大学生 党务讲话 政务讲话 企业讲话 农业讲话 纪检讲话 人大讲话 政协讲话 组织讲话 安全讲话 城建讲话 金融讲话 宣传讲话 党会报告 政府报告 述职报告 述廉报告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社会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