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国档案鉴定问题的分析思考 |
|
民国档案能不能鉴定销毁,档案界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 “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这一著名的鉴定原则,早已为世界各国所接受。许多国家规定了本国档案的禁毁年限,如美国为1861年,法国为1830年。德国为170o年。那么,我国有没有档案的禁毁年限?民国档案有没有保管期限?能不能鉴定销毁?对此,档案界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一种认为民国档案是历史财富,片纸只宇都不能销毁,不存在鉴定问题,持这种意见者说这是中央的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民国档案存在着玉石不分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认真做好鉴定和区分保管期限的工作.笔者亦持这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国档案鉴定问题的分析思考) 上一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的调研分析 下一篇:加强城建档案编研工作创新思考 相关栏目:档案 考察鉴定 个人总结 工商 调研报告 剖析整改 综合论文 文教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