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回访考察青少年缓刑犯思考探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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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司法机关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的有关精神,对一些青少年犯适用缓刑,放在社会上予以监督改造,这样做,对于教育、改造、挽救青少年犯,促使他们悔过自新,对于强化社会管理职能,调动整个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都具有重要意义。总体上讲,对青少年犯适用缓刑制度在教育、改造轻刑青少年犯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近年来对青少年缓刑人员进行回访考察中,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重视和思考。 思考一:表面认罪不等于真心悔罪 被判处缓刑的青少年犯,因慑于法律威严,从归案至判刑,一般来讲,认罪态度大都较好。但是,大多青少年犯有悔过态度,只是想以此获得司法部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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