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举报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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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青年报刊登一篇报道,题为《反腐也要“走后门”》,其中讲述了一位六十多岁的农民为了反映其所在乡村两级干部集体贪污挪用工程款,致使该村通向县城的水泥路刚建好不到半年就破坏,在向县里反映无果的情况下,竟不得已向全村村民筹款五百元作为红包送给记者,希望此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从而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达到揪出这批“蛀虫”的目的。看了这篇报道,笔者在感到义愤的同时又有些不能释怀,难道说反腐真的要走后门吗?反腐真的要靠送红包来揪吗?我们党和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惩治腐败的目的何在?反腐走后门难道是老百姓的荒唐?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谈举报权问题) 上一篇:回访考察青少年缓刑犯思考探讨 下一篇:审计工商科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工商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