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执法部门拓宽监管领域说法分析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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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提出“拓宽监管领域”的说法不科学,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相违背。本文从国家和法律法规对执法部门监管领域的授权、划分、监管秩序的规范、监管职责的明确和权力的限定,及《辞海》、《词典》对“拓”和“拓宽”的相关解释方面,分析、批驳了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提出“拓宽监管领域”的错误。 主 题 词:批驳 拓宽 监管领域 近年来,一些执法部门在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和对外宣传中,常常提及“拓宽监管领域”。在百度网搜索“拓宽监管领域”一词,可搜索到95万余条①;在google上搜索,可搜索到110余万条②涉及“拓宽监管领域”言语的文章、新闻、信息等,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执法部门拓宽监管领域说法分析探讨) 上一篇:新企业所得税法过程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下一篇:村委会及社区居委选举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执法 法律 法制 机关 质检 剖析整改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