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案例分析:夫妻分居互不承担扶养义务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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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张某与钱某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张某与钱某分居并书面约定:收入各自所有,互不承担扶养义务。2004年,张某开始做生意,获利30万元。2008年,钱某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包括分居后张某做生意赚取的30万元在内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双方在分居时已有约定,收入归各自所有,互不承担扶养义务。因此,分居后做生意赚取的30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钱某则认为该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案例分析:夫妻分居互不承担扶养义务案例) 上一篇:物美公司企业发展文化 下一篇:商贸局局长述职报告范文 相关栏目:剖析整改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