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致鞍山铁东法院李院长第二封公开信
尊敬的李院长:
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历经四年有余,已经是第二次发回重审了,而按传票指定开庭日期(2010年2月9日)却未能如期开庭,答复的理由是“依据中院指导函,需要做因果关系鉴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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