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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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39号)和《河北省省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冀政[2005]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在河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服务机构。 第四条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定向使用、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一篇:政研论文: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学习材料 下一篇:2010年安监局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者服务活动意见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