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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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银发〔2010〕193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一篇:广播电视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下一篇:社区居委干部入党申请书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金融 金融讲话 服务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