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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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故就有损害,有损害就有赔偿。近年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无论是受理数量还是诉讼标的总金额,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攀升趋势。为加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承办工作,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对全区处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态势和特点。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27件,占全部民事案件中的32.8%,审结116件,其中以判决结案的96件,以调解结案的20件,调解率为20.8%,解决诉讼标的1856万元。 2008年,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10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43%,审结101件,其中以判决结案的83件,以调解结案的18件,调解率为21.7%,解决诉讼标的1575.6万元。 2009年前10个月,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85件,占全部民事案件中的39.2%,审结78件,其中以判决结案的65件,以调解结案的13件,调解率为20%,解决诉讼标的1310.4万元。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从数据显示,南海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比例有逐年上升的态势。交通事故数量上升是此类案件数量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意味着调解不再是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不再以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前提,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受理条件即可。《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一新规定也是此类案件大量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调研报告) 上一篇:信访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信访工作要点 下一篇:体育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相关栏目:交通 安全讲话 调研报告 党务讲话 政务讲话 党会报告 政府报告 述职报告 述廉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