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我_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理性思考 |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党中央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后,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目前,我们有一部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即《安全生产法》;有《劳动法》、《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十余部专门法律;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50多个行政法规;有上百个部门规章;此外,各省区都制定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治观念正逐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_全生产法制建设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可喜进步: (一)从人治观念转变到法治观念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制定颁布了一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构建了相应的制度。但是,由于传统行政法制建设的观念主要是人治,因此,传统行政法制基本上是“人治底下的法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也概莫能外,传统安全生产法制都打上了“人治”的烙印。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我_全生产法制建设在深刻 反思人治观念的基础上,逐步树立起法治观念。《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在法制的框架下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确定了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和法定责任,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了国j-a全生产监督管理_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的措施、手段,规范了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我_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理性思考) 上一篇:安监部门在综合监管中的工作定位 下一篇:“讲党性、守纪律、强素质”作风建设活动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安全 安全讲话 普法 法制 政法武装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