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西部地区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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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新机制实施一年多来,随着我国外贸出口额度的大幅上升,出口退税规模的迅速增长,地区间财力差距的逐步拉大,西部地区在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新机制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我国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基本框架 2003年10月,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出台,构建了我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基本框架。新机制按照“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一是解决长期困扰的出口欠退税问题,承诺“新帐不欠,老帐要还”。二是改变退税分担机制,自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当年退税额在基数以内的,由中央财政负担,超基数部分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共同负担。三是本着“适度、稳妥、可行”的原则,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四是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部分首先用于出口退税。五是推进外贸_改革,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出口产品整体效益。 二、西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西部地区实施出口退税新机制的思考) 上一篇:关于国税、地税并存运行问题的思考 下一篇:副县长在县国税局调研时的讲话 相关栏目: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