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下) |
|
第十八条 依法行政监督方面(20分) (一)开展依法行政自我评议考核和案卷自查(5分)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每年组织全面执法评议考核不少于两次,案卷评查工作不少于两次,并在本单位通报自查结果。 未建立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扣2分; 未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的不得分,每少进行一次扣2分; 检查结果未通报的,每次扣1分。 (二)开展查办案件全程监督(5分) 认真执行《查办案件全程监督制度》,严格履行案件查办工作的全程监督。 未开展全程监督工作的,扣3分; 不按规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下)) 上一篇:红盾,时代先锋【诗歌】 下一篇:免费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存在的问题与监管对策 相关栏目:工商 银行 金融 政府 行政 管理 法律 法制 纪检讲话 剖析整改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