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分局案件交叉核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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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层工商所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提高案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局各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应遵照本办法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条 案件交叉核审的范围为分局下放权限,由工商所自行核审的案件。负责案件办理的工商所称为办案机构,负责核审案件的工商所称为核审机构。 第四条 案件交叉核审的具体方式为八个工商所交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分局案件交叉核审办法) 上一篇:个私协会服务地方经济纪实 下一篇: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管警示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栏目:工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