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房地产典型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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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格式条款1:“图片文字均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前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或其他载体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说明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作为出卖人的承诺依据,双方发生争议时,所有细节均以政府最终批准的法律文件及双方的约定为依据”。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欢迎您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忘怀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在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混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法律概念,利用法律术语玩文字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房地产典型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之一) 上一篇:无照经营球阀生产案 下一篇:工商局七月份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小结 相关栏目:房地产 经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