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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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促进全区民政系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_、行风建设领导机构健全,有专门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 _、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并纳入目标管理,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措施。 _、开展形式多样的行风建设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业务水平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标准) 上一篇:民政局行政处罚_裁量权细化标准 下一篇:民政局督办检查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2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纪委 作风 纪检讲话 人大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