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村干部及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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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优化我区农村、社区干部队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构建和谐北碚,经研究,决定提高村“四职”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特制定如下标准: 一、对象和标准 (一)对象 本次提高工作报酬标准的对象包括:农村在职(岗)“四职”干部,即: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会计和村计生专干(妇代会主任);社区在职(岗)专职工作者,即社区一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两委会”委员。 (二)标准 _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村干部及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标准) 上一篇:2008年基层民政工作责任目标 下一篇:2008年乡镇、街道老龄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相关栏目:干部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社区 乡镇社区 工会 职工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