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培训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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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抚工作 (一)抚恤优待及对象 _、抚恤。抚恤是指国家对残疾军人、三属,按国宾规定的标准给予的抚恤优待,分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 _、优待。优待是指国家和社会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优待金。 _、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条例》第__条),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残疾军人,参战(核)人员,现役军人家属和退伍军人。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三红,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参战(核)人员退役人员是重点优抚对象。 ⑴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____年__月__日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⑵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条例》第__条规定,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部队医院证明,是指退伍时档案记载的部队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作出的相关医疗结论或者原始病历,退伍登记表“身体状况”栏有相应病情记载。申请资料:本人申请书,从档案中复印相关病历记载资料,现仍有原病情复发,家庭经济困难,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由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⑶残疾军人,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限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医疗终结,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审批程序,领取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其中_—_级四战、因公和因病_—_精神病人,必须经省军区、省安置办下达接收安置任务,地方政府才予以接收。____年_月后退伍的精神病人员,如果退伍时,部队没有评残,地方政府不予办理评残手续。 ⑷烈士遗属,在部队服务期间,经军队政治机关批准为烈士,由县民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后,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成年兄弟姐妹。 ⑸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指现役军人死亡、经军队政治机关批准为公牺牲军人,由县民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牺牲军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7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培训提纲) 上一篇:村委会组织法讲稿 下一篇:殡葬业务知识讲课稿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八一双拥专题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