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民政局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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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原则,对超越思想道德防线、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从而保护大多数干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主体与对象 警示训诫工作在我局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 凡有下列情况的党员和干部应作为训诫对象: (一)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不积极主动、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 (二)不能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对管辖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民政局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一篇:全市“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下一篇:老龄办纪律作风整顿实施计划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纪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