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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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镇是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镇,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 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_;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一篇: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下一篇:民政局“十一五”工作规划 相关栏目:社区 乡镇社区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